8月5日中午,腾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消息称,民政部批准云南省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。消息显示:8月4日上午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文批复云南省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,腾冲市由云南省直辖、保山市代管。
根据民政部批文,撤销腾冲县,设立腾冲市,以原腾冲县行政区域为腾冲市行政区域。腾冲市人民政府驻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。设市后,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、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,不增加“三公”经费。
腾冲撤县设市后对腾冲城市发展空间,增强城市功能,实现“一带一路一廊”发展战略,对促进腾冲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。